关于推荐检测鉴定专家的通知
粤建检协〔2024〕12号
关于推荐检测鉴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领域专家的作用和技术服务优势,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检测鉴定专家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踊跃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鉴定专家类别
根据检测鉴定行业的发展和工作需要,本协会检测鉴定技术专家库按不同专业领域下设十个类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和其他类别。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工作。
2.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
5.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并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经历。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检测鉴定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协会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有关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等。
2.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技术调研和推广交流活动,研究和推广检测鉴定行业新技术、新方法,参与科技成果评价、信用评价、鉴定机构资信(能力)评价、科学技术奖评审等活动。
3.参与建设工程检测鉴定标准的宣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行业相关检查巡查工作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事故的调查、鉴定、仲裁、咨询等工作。
4.参与起草检测鉴定业务培训指导性操作性文件,担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专业项目的培训老师,根据培训科目参与编写、修订和审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理论试题库等相关工作。
5.配合协会秘书处职能部门,参与行业技术咨询、比对试验、房屋鉴定能力评价等工作。
6.承担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技术工作。
三、专家申报方式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一名专家可选1-3个专项类别,同时,单位和个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专家退出机制
1.本人自愿申请或所在单位建议退出的。
2.因身体状况、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承担专家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在组织专家论证或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作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的。
4.一年内三次无故不接受协会委托工作的。
5.其他认定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快递到协会(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10楼质安管理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984726311@qq.com。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专家申请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700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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