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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催促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实施安管人员考核发证通知》(粤建公告[2018]41号),自2018101日起,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工作。2018930日前参加“安管人员”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仍由省检测协会核发证书,发证单位仍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为此,请2018930日前参加我会组织的“安管人员”考核并合格的企业人员,于20181231日前,备齐资料到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新证申请业务。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20181212

 

附:

安管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之一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实验大楼负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下午不对外办公)

 咨询电话:020-870205758525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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