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我会正在组织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办法(试行)》,2019年度暂不开展房屋鉴定能力评价活动,为平稳有序的做好衔接工作,经研究:我会颁发有效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含甲级、乙级)有效期延续至2020年12月1日 。
特此通知。
附件:取得有效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的房屋鉴定机构名单
2019年12月26日
取得有效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的房屋鉴定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