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通知
粤建检协〔2020〕15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通知
各检测鉴定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会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管理工作实际,我会决定:持有效期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到期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在此期间协会如有组织继续教育(或宣贯学习)培训,请按现行规定参加本专业类别累计学习时间不应少于16个学时。如协会没有组织继续教育(或宣贯学习)培训,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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