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秘书处各部(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202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4月7日(星期 日)正常上班。
二、请各部(室)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和值班人员。
三、放假期间,请全体员工保持手机畅通,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各部(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前要认真检查和关好办公室门窗,关闭不需要的电源,消除一切隐患,确保安全。
四、倡导文明祭祀,防止范火灾和其他各种事故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体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2024年3月25日